6.
淅淅沥沥的雨像一首氤氲飘渺的曲子,在底色为蓝、音道向左的空间里回荡。隔绝在了窗外,仿佛只能听见低沉如梦的衬底音乐。打湿了的窗流下的水滴似汩汩的小溪,在世界微缩成寸的窗子上节奏柔缓的舞动。
“喂,知道嘛?我们跑遍了半个县城才买来这几道重庆小菜。你们两个如果知恩图报的话,就一个轻罗漫舞,一个引吭高歌,为我和明汉饮酒助兴。”我从一个塑料袋里拿出所谓可降解的盒子,里面的米饭发出诱人的香味。
“米饭都这么香,看来我真是饿了!”杜明汉装出流口水的样子,“小吱妹啊,你杜小哥和你小韩哥有酒有菜的,就差点氛围了,你快点儿provide some romance!”
“这个嘛,本姑娘确实能歌善舞,不过今天腰酸背疼的,也没人给捏捏肩。算了,不跳不跳。要看要听自己想办法吧,不然给你打开电视机看看十一七天乐?”说完小吱拿过印着家家乐超市的塑料袋,在里面胡乱翻了起来。
“呀!康师父方便面……谁眼浊买了这货啊!尼玛是康帅傅的姊妹篇啊!哎呀卧,还是修身小碗面!”她吱吱呀呀地叫着,完全旁若无人。
凌晓轩笑道:“小吱妹子真是可人,谁能娶了真是好福气。”
“敢!老娘以后还等着做手术变成绝世花样美男子呢,到时候找一个娇媚小受好好过日子,哇哈哈哈!”看见美酒美食,小吱情绪高涨,未饮先醉,越发放浪形骸狂野不羁。
“那到时候你也算翻身农奴把歌唱了,这叫什么来着,咸鱼翻身?还是反戈一击?怎么说来着,噢对,后来居上!攻成名就!”我看吱仔多年来依旧老样子,不由得调侃她一番。
“唉,真想跟你管仲割席……”凌晓轩小声说道。
杜明汉也故意压低声音说:“我觉得还是分餐制比较好,要不,我去那边坐会儿……”说完还假装往边上挪了挪。我又拽了他一把,他才笑着回来,把酒倒上了。
畅谈甚欢,不由得喝了七分醉。
四个人都有些微醺。坐在地上,看着窗外,竟默默发起了呆。
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才开始喝酒的。我曾经是个敏感的人,作为一个男人,心思有一点点过于细腻,很容易伤怀。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那是一种值得珍惜的东西。如果心里空空的,外壳很坚硬的话,许多的情绪就死了,许多的可能也就死了。如果把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比作一条条看不见的丝线的话,那么我的冷漠就像一把剪刀,单方面自行地把这种联系剪断了。过去不喝酒也能达到的内心最本真的状态,现在却可悲地需要酒精去唤醒。
“你喜欢雨吗?”晓轩突然问我。
“……不知道。雨也是有很多种的,时机和场合也不相同。如果是今天这样的雨,我很喜欢。”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这样一个笼统的问题,所以说完自己也不由得皱眉。
凌晓轩托着下巴看着我,淡淡的说,“喜欢就是喜欢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,哪有这么多的条件?这可不是数学题。”
“哦……那,你喜欢雨咯?”
“喜欢,在我小的时候。我喜欢穿雨靴,踩在水里。不仅不觉得凉,还觉得很舒服,也很安全。外面的世界再冷,也不会侵染到我似的。”
我隐约觉得凌晓轩醉了。
“那你后来不喜欢了吗?”
“后来……我的雨靴小了。盛不下我的成长了。我妈不许我在水里走路,也不再给我买彩色的雨靴。然后我长大了,再也不想要雨靴了。曾经特别喜欢的东西,有一天你突然发现自己不想要了,一点点感觉都没有了。你们有没有这样的时候?多可悲。仿佛背叛了自己似的。可是,就算没有雨靴的庇护,看到路上的泥泞,有时候,我也挺想在上面走一走。就算弄脏了鞋子,再淋湿了裙子,也真的不会在意。”
“生命就是要承受风雨的。就算不能说享受,也不能退缩的吧。”我想我并不明白凌晓轩在说什么。杜明汉在一旁摇摇头,把一罐酒喝干了。他把罐子捏成一堆,作出投篮的动作丢到了垃圾箱里。
“生命可不是用来承受什么风雨的。难得一次的生命,应该好好珍惜才对。”杜明汉嘱咐似的说。
“嘘,你别说话。”凌晓轩把手指放在嘴唇上,瞥了一眼杜明汉。
“我记得我八岁的时候,有一天,下着挺大的雨。早上我穿着最喜爱的碎花裙子,还有我的粉色雨靴,举着一把七彩伞上学了。那是我最后一次像一个女子一样宠爱自己。女孩子不用考虑诸如‘公平’、‘正义’这样的字眼,而只需关心‘幸福’、‘美丽’这样的词汇。如果我只活自己的那一半生命就好了,那我会把自己打扮得像一个洋娃娃一样漂亮。而我作为活下来的那个坚强的人,应该给生命更多的尊重。要活的更加精彩,连他的那一半也一起活出来。”
“你是说……你有另一半自己?”我愕然道。
“我有一个弟弟,或者,也许他本该是我的哥哥。我活下来了,而他没有。其实,并非是我多么坚强,或许是他把营养和生命让给了我也说不定。如果只有一个生存机会,那么他选择了退出。八岁那年我才知道我本该有一个哥哥,可以照顾我让我撒娇耍赖的哥哥。而他把一生的照顾都一次给我了。生命难得,机会只有一次,却为什么由我享用呢?我一直也没想明白。但从那以后我就告诉自己,我决不能柔弱的活着,我要顽强的、精力充沛的活着。活的完整、充分,不折不扣。”
我不知道这样的概率会是多少,也不知道作为生命的竞争者,一个孪生哥哥是否有可能面对有限的养分有意识地选择弃权。在医学上和生物学上可能说不通的道理,在凌晓轩这里被自作多情的奉为了真理。不过无论如何,她的坚强大概来源于此。她把自己看成了雌雄同体的生物,甚至一个人承担两份生命的责任。这该是怎样辛苦的一种活法呢?
吱在一旁默不作声。她抱着膝,看着散乱的碟子。
四个人都沉默了一阵。手表的指针指到七点半时,酒菜已经零零落落的。雨仍旧没有停,屋子里已经非常昏暗,可是谁也没有站起来去开灯。
“雨还在下呢。”我说。
“下一整夜才好,会有好眠。”吱抬起头,幽幽的说,“其实……我很喜欢晴天没错,但是,我也喜欢雨。”
我没有说话。
“我知道雨过去了会有阳光,也会有彩虹的。所以……我喜欢雨。”
“那你喜欢的不是雨,是彩虹。”杜明汉靠在墙上,笑道。
“不,彩虹是雨的一部分。”
彩虹是雨的一部分。杜明汉显然被吱的话迷惑了,或是说,吸引了。他见到了她严肃的一面。
“彩虹是雨水倔强的停留啊。你看,本来阴冷的、湿漉漉的雨水,因为舍不得天空,才变得这么美。我哥说过,爱让人变得美丽。”她顿了一会儿,又说,“如果我爸还爱我妈,我妈就会很美丽,那是化妆品替代不了的,真的。以前我爸我妈一起和我去海南,那是我妈是最漂亮的时候。可是她陪我来西藏的时候,每天都没有精神,还无缘无故的发脾气。我跟她大吵了一架,然后就提前回家了。我对西藏的一切根本就没有记忆。只记得吵架的情景,现在还历历在目呢。”
“我哥去澳门上学之后放假从来没有回过家。他让我爸把他送到澳门去,其实只是想离家远一点。他无声无息的把我丢下了,可是我不怪他。我如果也走了,就真的没有人陪我爸。他挺可怜的,真的。有一次我生日,出去跟同学在酒店过的。等我回去时发现他在家等我呢,那天他竟然很早就回家了。他买了一个特别大的年轮蛋糕,他知道我喜欢吃它的叠纹。我说我过过生日啦,不想吃。他问,你想不想你哥?我说想呗!他说,‘我也想啊。我想你们两个。’然后他竟然哭了!我爸从没在人前流过眼泪,就是在我妈死去活来的时候也没有。只有我看见了。我就觉得,我谁也不怪。都不怪了。雨水过后,应该有彩虹。雨是彩虹的一部分。”
我突然很钦佩眼前的两位女子。拥有无可挑剔的人生,我却过得有点过于浑浑噩噩了。我从来没有思考过关于意义的事情。只是觉得无法推却的,只能硬着头皮去迎接。